金融学院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动态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次数:699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为做好2018年度高校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请对象、奖励范围、工作程序等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鄂教高〔2006〕2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各校在校内评审推荐时应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除《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在网络新媒体上发表作品但无法证实为本人完成或无网站官方提供的有效采用证明;

3.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4.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5.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仿宋体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均以A4纸张幅面大小处理。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高校名称-成果科类-校内推荐序号。所有成果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或U盘、光盘等形式)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提供经学校盖章的《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及excel格式电子档各1份。

请有申请优秀成果意愿的团队按上述要求将证明材料于6月25日前交于金融学院学习部处(胡诗悦QQ:1084628656电话:15623022612)

  

  

金融学院

 2018年618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