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业务考核和先进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动态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402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老师:

为客观评定我院辅导员、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业务,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院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学生成长成材,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校办发[2018]11号)、《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党发[2018]23号)、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辅导员、班主任业务考核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对2019-2020学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同志进行学年考核,在此基础上推荐评选先进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班主任、辅导员标兵。现将考核、评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一)辅导员考核小组

组长:姜璐、许传华

副组长:高师

成员:李毅、李正旺、杨申燕

(二)班主任考核小组

组长:姜璐

副组长:高师

成员:祁君、杨亚娟、欧姣姣、左腾木、范帷筹、孙光涛

二、考核对象

学院2019—2020学年在岗的辅导员、班主任,其中带班不满一年的班主任、到岗不到一年的辅导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具体参与考核人员名单如下:

辅导员:高师、晁悦、祁君、杨亚娟、欧姣姣、左腾木、范帷筹

班主任:郭倩倩、李正旺、王怡、吕梦醒、张艳伟、张攀红、苏帆、王婧、姬亚光、马永健、丁君涛、李红梅、张霞、卢秀清、肖述剑、朱宝林、胡婷、付波航、祝文达、周文、熊仁霞、陈芬、吴双、高学琴、张远为、于寄语

三、考核实施办法

对辅导员、班主任年度测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班主任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辅导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及要求限定如下:

  1)辅导员人数为5人(含5人)的限报1人,本单位辅导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限报2人;

  2)外派、外借、休假等,离开学生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不含寒暑假),不得评为优秀;

(一)辅导员考核

采取个人自评(10%)、辅导员互评(20%)、院系班子成员测评(30%)、学生代表评议(40%)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在此基础上,由学校组织评定先进辅导员和辅导员标兵。

(二)班主任考核

采取个人自评(20%)、学生评议(40%)、院系考核(40%)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在此基础上,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参评先进班主任和班主任标兵。

四、考核及评先的步骤安排

(一)个人自评

1020日—10月23日。参评的辅导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自评表》,参评班主任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及评分表》。

参评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于10月23日晚500前将相关表格发到孙光涛老师邮箱1542544044@qq.com.

(二)学生测评

10月23——10月25日。学院将利用班级集中时间组织班级学生对参评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测评打分。

其中,组织辅导员直接责任制中负责学生(不包括本班所带学生)的40%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同时团学干部不超过测评学生人数的30%;

组织学生对班主任进行测评打分时,原则上参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

学生测评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孙光涛老师统一负责,协调推进。

(三)学院初评

10月26——10月28日。评定小组结合辅导员、班主任提交《考核登记表》、《自评表》,学生测评打分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全年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初评,拟定考核初评结果。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综合审定

10月29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辅导员、班主任初评结果进行讨论审定,审定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业务考核等次和先进班主任评选结果,推荐评审校级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和班主任标兵人选,上报学校。

(五)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评

10月31—11月10日,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推荐的先进、标兵候选人材料,组织申报“标兵”的人选述职答辩,分别提出先进辅导员建议人选和辅导员标兵、班主任标兵建议人选。

(六)学校综合评审及结果运用

11月底,学校党委会审定考核、评先结果,并发文表彰。学校将结合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定的最终结果,计发考核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附件:相关表格.zip

 

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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