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写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职工乘车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2-19浏览次数:172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人员:
    根据学校《关于鼓励和要求教职工到新校区居住的通知》(鄂经院发[2006]78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06]96号)等文件精神,从2006年12月18日起,学校将对乘坐班车的在编、外聘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办卡,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一律使用新的乘车卡。

    为了保证上下班用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填写《职工乘车登记表》(附后),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表对象
    填表对象为选择乘坐学校班车的在编在岗职工和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人员。
    选择乘坐学校班车的在编在岗人员,凭学校统一发放的乘车卡,按选定的班车车次乘车。同时,由学校每月发给交通补贴100元,1年按10个月计发。选择不乘坐学校班车的在编在岗人员,由学校每月发给交通补贴500元,1年按10个月计发。选择实行一学期一定,不得中途变更意愿。
    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乘车卡。
    二、填表内容说明
    1、班车运行线路暂定为6条,具体见《职工乘车登记表》。
    根据登记表统计结果,运行线路将作进一步调整,发车点乘车人数不足30人的线路将被取消,乘车人员就近归并到其他车次乘车。
    2、班车运行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7:20从城区发车至学校,17:00各班车从学校原路返回城区。
    3、考虑到青年教职工不能完全入住新校区的实际,每个工作日12:00、18:00、20:30和22:10分别从学校开通定线、定点专车,发车到城区,座满即走,定点串行。
    4、填表人员根据本人身份在“专任教师”或“行政教辅人员”相应的空格内画“√”。每个工作日12:00从学校开往城区的班车仅限专任教师乘坐。
    5、填表人员在所需乘坐车次后面的空格画“√”,在相应乘车点上也画“√”。
    三、交表时间和交表办法
    1、12月2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乘车登记表》集中交到交通服务中心。未交表的人员视为不乘坐学校班车,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
    2、各单位在递交《职工乘车登记表》的同时须每人附免冠1寸彩照2张,并在照片背后签名。
    3、联系人:杨世春,电话:81973796

 

交通服务中心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在编员工乘车登记表,外聘人员乘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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