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6级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7-10-26浏览次数:682

为了做好2016级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制订2016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各系主任主负责各专业计划宣传工作,班主任做好学生指导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及各方面协调工作。

组 长:许传华

副组长:李正旺、高鹏

成 员:刘畅、金丹、童藤、张乐、周小龙、周蓉

二、专业分流的原则

  1、志愿为主,成绩优先。

  2、公平、公正、公开。

  3、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发展;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专业分流实施步骤

1、专业人数

根据2016级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要求,2016级金融大类学生将按照金融学、投资学、信用管理3个专业分为若干班级。考虑学师资力量、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设定各专业分配最低控制人数,各专业一般不少于40人

2、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29日,大类班级进行专业意向统计,并将结果报送学院教务办。

2)2017年113日前学院公布专业接收计划,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进行专业宣传、介绍,学院教学办发布成绩排序信息,对学生专业选择给予指导。

3115日-8,进行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生根据自己学习兴趣和当年流转专业情况按照主次自主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应填满,未填满的视为服从学院安排。班主任做好指导工作,组织填报《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学生自由申请,一次填报个志愿学生交与各班学习委员;班主任组织学习委员统一填写学生成绩和排名;学习委员根据《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填写《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选择班级汇总表》。班主任、学习委员统一将《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和《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选择班级汇总表》(打印签字和电子版)交于院教学,愈期不交者,按服从分配处理。

41120日前,进行专业分配。学院教学办统计整理《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选择班级汇总表》,以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为依据,根据排序先后,按照学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确定专业,当检索到考生填报专业有计划余额,即确定为此专业。学生第一、二学期全部必修课程成绩(体育课除外)排序中,如有成绩相同的,按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确认先后次序,仍无法确定先后次序的,依次按“英语+数学”总分、数学成绩排序确定先后次序。学院教学办制作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配年级汇总表》,并编排班级,制作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班级名册》。

5经学院预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无疑义后报教务处正式确认名单,并按程序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

3、专业分流的调整

学生专业分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生必须填报《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调整专业申请表》,经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并经组长批准,方为有效。

  

未尽事宜,由金融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融学院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