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51

  院内各班级:

  为培养学生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3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事宜  

  (一)院系申报时间  

  科研立项 2013年3月20日-2013年4月10日  

  科研结题 2013年3月20日-2013年4月10日   

  (二)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院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科研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学院分团委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交于分团委办公室高老师处,电子档申报材料以附件的形式发到 154115942@qq.com,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2、学院分团委将结合学生申报汇总情况,组织学院专业教师进行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学生申报材料体病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会同科研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确认通知书》。

  二、2012年科研项目结题事宜  

  (一)2012年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着、科研成果、调查报告、发明创造或其他成果)和结题报告提交给分团委,分团委汇总后报校团委,截止时间4月10日。   

  (二)结题方式  

  1、凡研究成果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或《藏龙学刊》上发表,则视同项目结题;  

  2、项目组凭研究成果参加“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并获得名次,则视同项目结题;  

  3、根据研究项目的特点,经项目组申请,可采用答辩的方式,确定其研究成果能否结题;  

  4、其研究成果(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得到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的一致好评,则视同项目结题。   

  (三)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的项目,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     

  如有疑问,详询高老师,027-819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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