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需要,结合学院学生中期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17年暑期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习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14级、2015级各专业本科生及部分硕士研究生。
二、实习时间
根据各实习基地(单位)计划安排,原则上实习时间不低于三周,本学期结束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1.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统筹全院实习工作,各系联系实习单位、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习检查与总结等,辅导员、班主任协助组织实习工作。
2.学生原则上安排在专业对口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3.要求2015级学生参加实习(因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不参加实习,需提交申请说明),2014级学生自愿参加实习,组织部分研究生在相关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实习。
4.实习期间分单位应安排相应学生负责人参与协调管理,实习学生应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实习相关要求与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纪律。
5.学院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保险,实习结束组织开展实习总结,并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
6.学院根据实习情况对实习学生发放实习补贴。
7.各班级于6月6日前按要求组织实习学生进行信息登记,并于6日12时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李老师(法商科研楼207,16887302@qq.com)。
8.学院根据实习统计情况确定实习派遣单位,并予公布。
金融学院
2017年6月2日
附件:金融学院2017年暑期专业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xlsx